关于学校2026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4-23浏览次数:10


学院、各机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66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半年高校教师资格的申报与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对象

在学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

力。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高校教师资格申请受理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请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于424日至430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教育部系统将自行关闭,不予补报。报名填写信息时,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个人自网上报名开始后即可自行至铜陵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空腹,体检费自理)。体检表(附件2)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空表须粘贴个人照片(430日前完成)。

  (三)现场确认

56日至514日,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518日至531日,各学院成立专业评议组,评议组由5名成员组成,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按照《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附件3),对申请人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开始前,各学院须将测试工作方案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包括专业评议组专家名单、测试时间、测试地点、面试工作安排、试讲工作安排等。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束后,各学院须报送下列材料:

1)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附件4)、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打分表(附件5

3)测试工作记录;

4)测试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测试工作安排、测试结果等,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党政公章);

5)《2026年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党政公章,同时现场提交电子版)。(附件6)。

在测试结束后,由评议组组长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填写测试成绩(百分制)。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学校将对测试过程加强监督管理,如对测试工作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向校纪委办和人事处反映。上述材料请各学院务必于61日下午下班前递交人事处师资科。

(五)校内公示。学校将本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

(六)学校审核认定。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人资格进行认定。

(七)材料上报。学校以正式公文形式上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交《2026年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6

四、高校教师资格申报与认定工作其他说明

(一)关于申请认定材料

1.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继续由任教学校负责核查。核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省教育厅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各高等学校上报的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将不予认定通过。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情况由人事处、安全管理处在公示之前对接公安部门进行核查确认,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3.减少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和证明。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不再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复印件。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现场确认要求详见附件1)。

(二)各二级学院、机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把关,使申请人充分了解政策,熟悉工作流程,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562-5881979

联系地址:人事处师资科(翠湖校区信息综合楼614室)

              人事处

                                         2026423

附件1: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doc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docx

附件4: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doc

附件5: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专家打分表.doc

附件6:2026年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