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资深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高校教师岗位,熟悉教育教学规章制度,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方法,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请各学院(部)继续做好2022至2023学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工作。
一、申报要求
各学院(部)应充分考虑本单位青年教师所属学科专业分布现状,按双向选择原则完成导师聘任工作。青年教师导师填写《铜陵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聘任登记表》(附件4),青年教师和导师双方签订《铜陵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附件5),各教学单位填写《铜陵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聘任汇总表》(附件6),签署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5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按《铜陵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完成指导一名青年教师给予20个标准课时的工作量津贴。
二、验收要求
已开展青年导师制且培养期满考核合格的,导师须填写《铜陵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导师用表)》(附件1),提供相应支撑材料。青年教师须填写《铜陵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青年教师用表)》(附件2),并提供《铜陵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手册》(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各学院(部)应统一收集相关材料,签署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
三、关于报送材料的补充说明
1.申报时间节点为:2022.09.01-2022.09.15
2.申请验收兑现待遇的时间节点为:2022.11.15-2022.11.30
请各院(部)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人事处 教务处
2022年09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