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促进我校青年教师全面发展,根据《关于校级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与青年教师谈心谈话的实施意见》(院党办[2016]25号)文件精神,请各院(部)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向学校推荐2-3名青年教师参加谈心谈话。请各院(部)填写纸质版《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及《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汇总表》(附件3),党政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附件2、附件3)于3月15日前递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图书馆730办公室)。
附件:
1.《关于校级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与青年教师谈心谈话的实施意见》(院党办[2016]25号).pdf
联系人:谢瑜
联系电话:0562-5881979
人事处
2022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