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5-31浏览次数:751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教育部决定在第37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我省教育部推荐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未入选则作为全省教书育人楷模),同时评选10名全省教书育人楷模。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64号)予以转发,请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按照推选范围条件和要求在全校教师中最多推荐1名全国(全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于2021624:00前将推荐报告及《推荐表》和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即附件1、2格式)送交至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特此通知。


AJ2021289皖教秘人〔2021〕64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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