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铜陵学院翠湖领军人才选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院发[2018]26号)的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翠湖领军人才的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我校翠湖领军人才在校内外公开选聘。
二、选聘名额
在一个选聘周期内(三年),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学科门类的翠湖领军人才一档和翠湖领军人才二档分别设立2名,其他各学科门类分别设立1名,聘期内已经选聘学科的名额在此基础上自动核减。根据发展需要,各学科指标岗位数可以调剂使用。
三、选聘条件
我校翠湖领军人才的选聘按照《铜陵学院翠湖领军人才选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院发[2018]26号)中规定的条件进行。
四、选聘程序
1.凡符合选聘条件者填写《铜陵学院翠湖领军人才聘任申请表》《铜陵学院翠湖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在人事处下载中心下载,汇总表提交电子版及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院(部)初审后提交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审核。
2.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3.学校学术委员会及下设分会对被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学科建设责任目标及履职能力进行评议,并提出拟聘人选。必要时被推荐人选须到会述职、答辩。
4.将拟聘人选提交校党委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聘任为翠湖领军人才,并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
五、相关要求
1.关于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对照具体申报条件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简明扼要,非关键性支撑材料无需报送。申报人提交的所有二类以上期刊论文以及需要分区检索的期刊论文应附检索报告。
2.成果起始时间。申报人所提交的成果应是2015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近五年的成果。
3.材料报送时间。请申报人于7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人事处。
六、聘期目标任务、聘期管理及待遇等其他事项按《铜陵学院翠湖领军人才选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院发[2018]26号)执行。
人 事 处
2020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