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1-16浏览次数:1560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7号)精神,2020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继续由学校在下达的指标限额内按照“校级评审推荐、省级审核备案”的程序择优推荐,现将我校2020年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分为三类: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以上三类项目,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型项目。已经获得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

已经获得三类项目中任一类型立项且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其中任何一类项目。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与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是一脉相承的,不得重复申报。近两年由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外访学研修的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各类项目申报的其他具体条件请参阅《2020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

三、立项限额

我校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限额分别为: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34项;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67项;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78项。

四、项目经费

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的资助标准为: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学校资助额度为每项10万元;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学校资助额度:国外研修每项15万元、国内研修每项3万元;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学校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每项6万元,一般项目每项3万元,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的划分由教育厅组织实施,其中重点项目占备案总数的35%左右。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拨付。

五、其他说明

        1.时间安排。2020210-11,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职称科,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项目申请表》2份(附WORD电子版,并按“院部名称+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相关附件材料1份(附WORD电子版,并按“院部名称+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以及各类教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各类型项目汇总表1份(附EXCEL版、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评审前,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经学校评审通过的人员,须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合成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并按“学校名称+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在提交材料时直接递交人事处。

3.学校将适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对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经集体研究后择优上报教育厅。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规范合格性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备案。

六、有关要求

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按照教育厅要求,“各校应将政治素质作为首要要求,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将立德树人作为核心追求,把好申报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并在学校推荐报告中逐人进行说明。”请各院部在向学校推荐申报时对本部门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师德师风情况逐人进行说明,纸质版说明加盖部门党政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

请各位申报人仔细研究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及项目申报指南,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度高校拔尖人才项目相关表格


 人 事 处

2020116

AJ2020018  皖教秘人〔2020〕7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AJ2020018  拔尖人才项目表格下载(含填表说明).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