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铜陵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院发【2014】35号)、《铜陵学院加强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的实施办法》(院发【2016】10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教师挂职管理提高挂职实效的通知》(院人【2016】15号)等文件要求,请各院(部)将2017年下半年本院(部)教师挂职锻炼计划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6月16日前送交人事处(相关表格可从校人事处网页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各院(部):
根据《铜陵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院发【2014】35号)、《铜陵学院加强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的实施办法》(院发【2016】10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教师挂职管理提高挂职实效的通知》(院人【2016】15号)等文件要求,请各院(部)将2017年下半年本院(部)教师挂职锻炼计划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6月16日前送交人事处(相关表格可从校人事处网页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