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期限已满。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为了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省人社厅拟启动《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现请各院部、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相关修订意见,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人事处,电子稿请发送至人事处邮箱tlxyrs@tlu.edu.cn。
特此通知。
附:
《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12]20号).doc
2017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