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长城发布时间:2016-07-26浏览次数:1047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99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皖教人[2010]12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016年,我校教师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或《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若干具体问题规定

    1.论文检索问题

    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本科学报发表的论文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2.EI论文收录问题

    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按一类论文计入规定数量进行申报,但评审专家将对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

    3.代表作鉴定与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

    代表作鉴定及学术相似性检测工作按照学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与送审工作的通知》办理。代表作鉴定每年只送审一次,不重复送审、重新送审。代表作品的鉴定结果作为专家评审时衡量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

    每一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作为评审时的重要参考。经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届时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及理由。

    4.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

    任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原则上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5.评审答辩问题

    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高评会现场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评审组分别进行。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申报的充分理由,并现场回答评审专家的质疑,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是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6.关于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问题

    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认定的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准。

    7.辅导员和就业指导教师申报高级职称问题

    辅导员和就业指导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按照皖教秘人[2016]9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执行。

    8.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问题

    35岁以下专职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须参加校外社会实践锻炼和校内综合素质培养,具体按《铜陵学院加强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的实施办法》(院发[2016]10号)执行。

    9.具有国(境)外访学研修经历的教师、具备“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校将适时制定教师国(境)外访学研修或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挂钩的相关规定。

    10.其它未尽问题,按皖教秘人〔2014〕91号文件和皖教秘人[2016]9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坚持推荐工作政策导向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规范校内评审推荐程序,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加强对申报人员的综合考核,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教学科研一线业务骨干,特别是在产学研合作、服务“三个强省”建设以及“调转促”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严禁弄虚作假

    各院部、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严格审核、查验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并要对申报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者要确保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凡申报人员弄虚作假,视为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申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年开始,省教育厅将建立高校教师信用系统,凡经认定属于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在高校教师信用系统中予以记载。请各院部、各相关部门及时转达给申报人员。

    3.实行阳光操作

    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申报人业绩材料要在院部公开展示,院部向学校推荐的人选要进行公示,坚决避免公开不全面、不彻底或只对少数人公开的现象,院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向学校提交的材料和推荐的人选不存在争议。

    4.规范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收取复印件并查阅原始材料。复印件需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有关原始材料须准备完整,以备教育厅随时调阅。

    四、教育教学考核工作

    1.教务处组织2名以上同行专家(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对申报人员某一学期某一课程的完整教案予以评价。

    2.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部)组织5名以上同行专家(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对申报人员进行现场听课,形成课堂教学综合评价意见。

    3.教务处制定学校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方法,进行具体测算,包括教师教学工作量总量、年均工作量以及所在教研室年均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并负责审核,不得随意填写。

    4.教务处审核申报人员参与教学团队建设的材料、指导青年教师材料。提供经过验证的《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铜陵学院高教系列任职资格教学情况评定表》。

    5.教务处验证要求申报人员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情况,验证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教研项目、教学成果、教学效果、教师荣誉、课程教学与职业能力竞赛、体育艺术类教师专业实践业绩情况。其中教学研究论文不累计计算为教学科研成果,超出的部分除外。

    6.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7.以上所有复印材料需由审核人员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

    五、科研验证工作

    1.科研处验证申报人员的《铜陵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科研成果检索报告》。

    2.科研处验证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所承担科研任务的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批文,审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科研奖励、成果推广、知识产权情况。

    3.科研处审核申报人员参与科研团队建设材料及申报教授职务者的学术讲座材料。

    4.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需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

    六、推荐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职数。我校目前经过核准的教师岗位总量为510个,其中,被核准的教授岗位职数56个,已聘41人,退休调动3人,岗位空缺18个。被核准的副教授岗位职数153个,已聘153人,无空缺岗位。

根据皖教秘人[2016]99号文件精神,“各高校要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岗位职数以及岗位结构比例,进一步做好岗位设置工作”。“严禁超职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鉴于我校副教授已无空缺指标,对申报副教授的人员,学校首先将积极向教育厅争取申报名额。若教育厅同意学校推荐申报,学校将按照教育厅认可的推荐名额并根据申报人员的综合水平进行限额推荐。

    2.个人申报。教师根据个人综合条件,决定是否申报相应职称。

    3.院部审核与公示。各相关院部初审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公示,在结合申报人员的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等综合水平的基础上,形成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并将公示结果及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后递交人事处。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向学校推荐。

    4.学校职能部门审查。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果。人事处审核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方面的材料。

    5.专家委员会评议推荐。学校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衡量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获得的赞成票须达到或超过到会专家的2/3,方可推荐。

    6.学校公示。对学校专家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和校园网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

    7.学校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和拟聘岗位职数、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将推荐人选的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七、时间安排

    1.7月25日-8月26日,学习宣传文件阶段。

    2.8月27日-8月31日,申报人员填写《铜陵学院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个人申请及基层单位审核推荐意见表》,所在部门签署相关意见。经基层单位公示无异议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将经教务处和科研处验证的《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1份)、《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1份)、《铜陵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科研成果检索报告》(1份)、《2016年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审核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诚信承诺书(1份)、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表(附带免试理由的支撑材料,如硕士学位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及《铜陵学院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个人申请及基层单位审核推荐意见表》(1份)一并递交人事处。

    3.9月1日-9月13日,专家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的综合水平进行推荐并公示。拟推荐的教授、副教授人员进行公开述职,专家进行评议,并对拟推荐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拟推荐人员整理申报材料。

    4.9月14日-9月19日,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学校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拟聘岗位职数、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上报人选。

    八、需要报送的材料

    经专家委员会推荐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有关表格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32份)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1份)

    4.各类证书: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教学科研成果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原件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章)

    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等教学类相关表格

    6.述职报告(须有个人签名)

    7.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批文、结项证书或项目书复印件(原件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章)

    8.论文检索报告、科研成果验证表及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等(原件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章)

    9.申报人员参与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的材料;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

    10.《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及检测单位出具的每篇代表作《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1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复印件

    材料袋正面请贴上封面目录,底部贴上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姓名、申报职务、申报学科及代码”。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并标明页码(评审表及简明情况登记表不需装订),并做材料目录。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