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安徽省中小企业培训师资库的通知》(皖经信中小服务函[2015]1113号)予以转发,请各相关院(部)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与推荐,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向所在院(部)申报。各相关院(部)于10月16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文件报送至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人事处 科研处
2015年9月30日
AB2015125++皖经信中小服务函〔2015〕1113号++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安徽省中小企业培训师资库的通知.pdf
